SJ 20608-1996 军用氧化铝粉体材料规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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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,FL 5973 SJ 20608—96,军用氧化铝粉体材料规范,Specification for military alumina powders,1996-08-30 发布1997-01-01 实施,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批准,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,军用氧化铝粉体材料规范,Specification for military alumina powders,SJ 20608-96,范,1.1 主题内容,本规范规定了军用氧化铝粉体材料的分类、要求、质量保证规定、交货准备和说明事项,1.2 适用范围,本规范适用于电子陶瓷用氧化铝粉体材料,1.3 分类,氧化铝粉体材料按其应用领域和性能分为以下4类,类 别名 称,普通氧化铝粉体材料,2 细粒度氧化铝粉体材料,3 微细氧化铝粉体材料,4 高纯超细氧化铝粉体材料,2引用文件,GB/T 6523—86,GB/T 6524—86,氧化铝粉末有效密度的测定比重瓶法,金属粉末粒度分布的测定光透法,GB 6609—86 氧化铝化学成分分析方法,GB 9530—88 电子陶瓷名词术语,GJB 360.1—87 电子及电气元件试验方法 总则,SJ/T 10551—94 电子陶瓷用三氧化二铝中杂质的发射光谱分析方法,3要求,3.I 合格鉴定,按本规范提交的产品应是经鉴定合格或定型批准的产品,3.2 化学成分,氧化铝粉体材料的化学成分如表1所示,中华人民共和电子工业部!996-08-30发布1997-01-01 实施,—]一,SJ 20608-96,表1氧化铝粉体材料的化学成分,类,别,成分及含量,%,A1203 SiQz MgO CaO Fe2O3 Na2O 灼减,1 >99.0 <0.10,<0.05,<0.04 <0.10 40.40,2,>99,5 <0.0,<0.03 <0.05,CO. 20,3 <0.02 <0.03,4 >99.98,杂质含量,ppm,K + Na Mn Si Fe Ca Mg Cu Ti B Cr,50 3 10,X,10 10 10 10 10 10 10,3.3 物理性能,氧化铝粉体材料的物理性能如表2所示,表2氧化铝粉体材料的物理性能,类 另リ,I,■,物理性能,粒度分布真密度,■,g/cm3,晶 型,a - AL2O3,%,粒度大小含 量,%,1 <10 >95,<5 >50,2 <7,<3,>90,>50,>3.96 >95,3 <5 >90,<2 >50,4 平均粒度d&0.3,4质量保证规定,4.I 检验责任,除合同或订单中另有规定外,承制方应负责完成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检验。必要时,订购方,或上级鉴定机构有权对本规范所述的任一检验项目进行检査,4.1.1 合格责任,所有产品必须符合本规范第3章和第5章的所有要求。本规范中规定的检验应成为承制,方整个检验体系或质量大纲的ー个组成部分。若合同中包括本规范未规定的检验要求,承制,方还应保证所提交验收的产品符合合同的要求。质量一致性抽样不允许提交明知有缺陷的产,品,也不能要求订购方接收有缺陷的产品,4.2 检验分类,下载,SJ 20608-96,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为:,a - 鉴定检验;,b.质量一致性检验,4.3 检验条件,若合同或订单中无另外规定,所有检验应在GJB 360.1中4.1.1条规定的“试验的标准大,气条件”下进行,4.4 鉴定检验,4.4.1 在产品正式投产前应进行鉴定检验,当原材料或制造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也应进行鉴,定检验,4.4.2 鉴定检验应在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认可的试验室(试验站)里进行。鉴定检验的样品,应是用以后生产中正常使用的设备、工艺和材料所生产出来的产品,4.4.3 鉴定检验的项目应按本规范表1和表2的规定,4.4.4 当按本规范第4.7条规定的试验方法对氧化铝粉体材料进行试验时,若所有试样的指,标均符合本标准表!和表2的规定,则认为该粉体材料鉴定检验合格,4.4.5 为保持鉴定合格资格,承制方应每年提交逐批和周期试验资料,4.5 质量一致性检验,质量一致性检验应包括逐批检验和周期检验。检验样品要求应符合4.7条中有关试验方,法的规定,4.5.1 检验批,由同一配方、在相同条件下连续生产的氧化铝粉体材料组成一个检验批,4.5.2 逐批检验,当氧化铝粉体材料交货时必须进行逐批检验。逐批检验的项目为化学成分、杂质含量、粒,度分布、真密度,4.5.3 周期检验,为了确定氧化铝粉体材料是否符合本规范的要求,承制方应按表1和表2规定的项目进,行周期检验,周期检验每年不得少于一次。当制造工艺或原材料作重大改变时,也要进行周期,检验,4.5.4 判定规则,当按本规范第4.7条规定的试验方法对氧化铝粉体材料进行逐批检验和周期检验时,若,所有试样的指标均符合本规范表1和表2的规定,则认为该粉体材料合格。在试验中如果有,ー项或ー项以上不符合本规范中的要求时,则应以同一批粉体材料制成的两倍数量的试样,对,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,若复验仍不合格,则认为该粉体材料不合格°,4.6 包装检验,按本规范第5章要求,用目视法进行检验,4.7 检验方法,4.7.1 化学成分,氧化铝粉体材料的化学成务按GB 6609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,4.7.2 杂质含量,氧化铝粉体材料的杂质含量按SJ/T 10551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,4.7.3 真密度,3,SJ 20608-96,氧化铝粉体材料的真密度按GB/T 6523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,4.7.4 粒度 丒 .,氧化铝粉体材料的粒度分布和平均粒度按GB/T 6524规定的方法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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